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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確診過多久能打疫苗?專家曝最佳時間點:能避2次感染

生活中心/蕭宥宸報導

招名威指出兒童要打疫苗的3大原因。(示意圖,與本文無關/台北市政府提供)

▲招名威指出兒童要打疫苗的3大原因。(示意圖,與本文無關/台北市政府提供)

兒童BNT疫苗下週陸續開放預約、施打,一般認知兒童多數為無症狀、輕症,在這樣情況下為什麼還要打疫苗?對此,毒科專家招名威指出「3大原因」;同時也建議曾經感染過的兒童,至少要隔3個月再接種疫苗,更能避免第二次感染。

招名威點出兒童要打疫苗的原因,首先12歲以下兒童接觸到病毒的機率與其他年齡層其實是一樣的,特別是病毒已進入校園,現在學校已不只成年人染疫,兒童也有很多感染,但因為孩童自主活動本不易受控,所以他們是很容易傳給家人及同學的,所以打疫苗是有迫切性。

再者,以目前國外數據看來,疫苗產生的副作用是可接受的,不管是莫德納、BNT疫苗,在5到11歲族群打起來,安全性是足夠。

最後,越來越多國家發現,染疫兒童中出現侵犯身體多系統的發炎性疾病,被統稱為「兒童多系統發炎症候群」,發生率約為萬分之3,在這萬分之3內約有3至6成兒童會住進加護病房,死亡率差不多又會是這3至6成內的2%,比例在這一層一層這樣分布下來,確實相當低,但若施打疫苗後,這些機率會再更低,這也是許多國家開始為5至11歲兒童施打新冠疫苗的另一個原因。

另外,招名威表示,如果孩子本身就患有氣喘、肥胖、糖尿病、先天心臟、免疫、神經系統疾病等高風險因子,又或者需要出入人多聚集場所、無法保持社交距離與衛生習慣的孩童,施打疫苗可以明顯減少重症死亡的風險。

至於曾經感染過的兒童還要不要接種疫苗,招名威直言,是的!畢竟經過病毒感染所產生的「自然免疫」抗體,可控性和接種疫苗後產生的抗體終究不同,「建議自確診後至少間隔3個月再接種疫苗,更能避免第二次感染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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