獨/遠洋跑船時台北女被殺…警全算他的 蕭國昌背9命百案

記者蘇怡璇/嘉義報導

強姦犯假釋期間,應該配戴電子腳鐐,並限制住居,但蕭國昌卻掙脫腳鐐逃跑。講起蕭國昌,可能老一輩的人對他有印象,身上背了118件刑案,9條人命!但你知道嗎,人人口中的萬惡不赦的江洋大盜可能只是代罪羔羊!24年前,蕭國昌行竊失風被逮,羈押期間,他是台北市松山、萬華及信義分局爭相借提的紅人嫌犯,最後警方一口氣宣布,蕭國昌犯下9件命案及其他重大刑案等共118件!蕭國昌從一個「小毛賊」一躍成為全國知名度最高的「江洋大盜」及「殺人魔王」!

蕭國昌曾被檢警栽贓118條刑案,9條人命。

▲ 蕭國昌曾被檢警栽贓118條刑案,9條人命。

蕭國昌因竊盜被移送,當時檢察官提起公訴,在偵審期間,警方先後又移送了100多件大大小小刑案,其中還有九件殺人案!最後蕭國昌身上背了118條案子9條人命,這樣的數字讓合議庭的法官驚覺有異,二位受命法官深入調查發現,其中的九件命案發生時,蕭國昌根本就在監獄服刑,不然就是在半個地球外的阿根廷遠洋當船員捕魚!這樣不在場的「鐵證」,檢、警卻視而不見。

除此之外,九件命案中的兩條人命,法醫相驗後確定是自殺,當時合議庭的法官就大罵:連自殺的案子都推給蕭國昌,實在太扯!警方借提「灌水」破案也就算了!而「天才」檢察官竟能照本起訴,簡直是草菅人命!更讓人憂心的是,除了2件自殺之外,另外7件命案的真兇仍消遙法外,正看著檢警偷笑!

不是說蕭國昌無罪,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歷經一年七個月,在84年9月5日宣判,認定其中六件盜匪案證確鑿,依強盜、強姦等罪判處無期徒刑,其他包括九條人命在內的一百十二案,除不實自白外,均查無實據,相關證據也不吻合,矛盾百出,因此判決無罪!蕭國昌入獄服刑18年又5個月後假釋。因為曾犯下強姦,所以蕭國昌必須配戴電子腳鐐,限制住居。出獄一年多,蕭國昌原本都在澎湖民宿工作。這次突然掙脫腳鐐逃脫,有沒有可能再度犯案,也是外界關心重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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